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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經明鄭統治、清廷管轄乃至於日本人據台之過程,梓官鄉的歸屬屢有更易,而管轄區域亦多次變革,可分為下面數個階段:
一、 民國前十五年稱之為梓官區,歸鳳山縣阿公店辦務署所管轄。
二、 民國前十四年仍為梓官區,但改歸台南縣鳳山辦務署所管轄。
三、 民國前十一年仍為梓官區,再更易由鳳山廳管轄。
四、 民國前三年仍為梓官區,惟復改隸由台南廳管轄。
五、 民國前二年併入彌陀庄,歸屬高雄州岡山郡管轄。
六、 民國三十四年台灣光復,則歸屬彌陀鄉。
七、 民國四十年四月二十日,奉准分鄉,乃成立梓官鄉,並設鄉治於梓
官。當時全鄉人口一七、八七九人,土地面積一一、五九五七平方公
里,分十四村。後經高雄縣議會於民國四十年五月二十九日大會決
議梓官鄉址設置問題,以梓官、赤崁、大舍甲三處投票,贊成設在梓官者
三十三票,大舍甲
四票,赤崁零票,廢票一票,結果鄉治設於梓官。
八、 民國七十年九月完成啟用現在的辦公大樓並於八十八年二月重新整修完竣。
梓官鄉成立迄今,已有五十多年的歷史,期間經歷任鄉長奠立了穩固的鄉政基礎,現有行政區劃分,包括梓信、梓義、梓和、梓平、中崙、同安、大舍、赤崁、赤東、赤西、禮蚵、智蚵、信蚵、茄苳、典寶等共計十五個村,學校有梓官、蚵寮國中、小各兩所,另有農會、漁會、扶輪社、婦聯會、救國團、青商會、同濟會及各慈善會…等之人民團體組織與分支機構。 |